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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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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党对象培训班的有关通知

时间:2011-03-18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制度的意见》(广中党校〔2005〕11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素养,学校党委决定于四月举办教师、学生建党对象培训班。

请二级学院党校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二级学院党校实施意见(试行)》(广中党校〔2004〕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统畴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做好建党对象培训班的各项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学校党校

学校党校原则上负责全校教职工、全校研究生、三元里校区的本专科生和大学城校区所在学院未设二级党校的本专科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校党校将开设以下建党对象培训班:

(一)三元里校区建党对象培训班(包括全校教职工、三元里校区研究生、三元里校区本专科生),时间暂定四月,地点在三元里校区。

(二)大学城校区建党对象培训班(包括大学城校区研究生、所在学院未设二级党校的本专科生),时间暂定四月,地点在大学城校区。

二、 二级党校

二级党校原则上负责本学院在大学城校区的本、专科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二级党校决定。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