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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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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3-18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所,各直属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今年6月,学校党委印发了《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广中党组〔2010〕16号)。全校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实施,较有效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

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党员干部重视不够,存在一定程度的应付思想和厌烦情绪;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组织指导还不够扎实有力等。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粤教创先发〔2010〕2号),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领导,是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学校党委决定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联系点制度。由12名党员校领导根据分工情况,分别联系指导全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工作(附件1)。12名党员校领导将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指导督促联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校党委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将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职责意识,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根据班子分工情况相应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并于9月30日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书面材料交大学城校区办公楼1013室;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邓旭峰邮箱。联系电话:39358468)。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抓党的建设特别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要落实“一岗双责”,党员行政负责人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担负起领导的责任。

二、抓住重点,创出特色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即将发布的《广东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三个纲要”)的实施,重点在六个方面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一)在贯彻落实“三个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中创先争优。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领会“三个纲要”的精神实质,在落实“三个纲要”的实践中创先争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与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创建办学特色紧密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做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各项工作,大力推动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在全面加强素质教育,推动教书育人水平的提高中创先争优。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弘扬高尚师德,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推动服务师生、服务社会水平的提升中创先争优。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渗透到教学、科研和育人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和师生关系,努力为学生成长、教师的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和帮助。要做好服务社会的工作。现阶段特别要突出做好师生亚运志愿服务,动员师生党员投入“创先争优迎亚运”活动,带头参与亚运、服务亚运、奉献亚运,营造亮点,为亚运会取得圆满成功作出积极贡献。要通过校市校企合作,发挥高校智力优势,为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作贡献。要认真落实“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坚持把扶贫与扶智、扶发展、扶基层党建相结合,改善帮扶地区的教育、医疗环境。

(四)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中创先争优。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要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创新组织活动方式,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党群共建,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五)在唱响主旋律,推动稳定、文明、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创先争优。各基层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唱响主旋律,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牢牢掌握党在学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和话语权,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统领地位;要组织师生党员参与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主动排查矛盾纠纷;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对校园的入侵,坚决维护学校安全和校园稳定。

(六)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中创先争优。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化。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落实本部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力度解决制约学校科学发展、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扎实推进,掌握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已制定好的本部门的创先争优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确定的争创主题,根据上级和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创先争优的工作重点,通过“五个环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目前,我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已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在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要作出公开承诺。全校师生党员要根据所在党组织制定的实施方案提出个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一、二项承诺。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和党员的具体打算均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要定期向师生通报承诺落实情况,接受师生监督。

(二)自我讲评。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适时小结(每季度不少于1次),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在基层党支部进行讲评。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小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三)领导点评。党支部讲评后,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对所辖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四)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可以结合年终考核、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统筹安排,实行党员、群众每年一次定期评议制度。评议结果应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上级党组织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发现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及时宣传报到,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五)评选表彰。明年“七一”纪念建党90周年前夕,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考核评选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向校党委推荐先进典型材料。评选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向师生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组织主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

为了迎接建党90周年,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南粤校园党旗红”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明年“七一”前夕,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省委教育工委将隆重表彰我省教育系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命名表彰一批“南粤校园模范基层党组织”、“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模范共产党员”和“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模范共产党员”,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党员教师、模范党员学生的事迹,树立党的先进性的鲜明形象,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努力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上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此项活动的安排和要求,请全校各级党组织紧密围绕“三个纲要”的实施,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题,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为目标,以“创新活动载体、服务中心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树立崭新形象”为基本要求,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中,突出特色,争创一流,以党建带动和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中,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勤奋学习,努力向上,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要充分发挥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展板、宣传栏、校园网等作用,采取党员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要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做法,树立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校党委将在各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的基础上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先进典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