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12 浏览量:
复试前
1、按照学校研究生处要求开展工作,主管院长、研究生秘书及工作人员开会讨论工作安排。
2、确定参加复试的专家、工作人员、监督员名单。
3、拟定面试工作具体安排。
4、将面试工作安排以公文邮件方式通知到相关人员,并挂学院网站及在学院宣传栏处张贴公布。
复试
1、按照学校研究生处要求及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开展笔试、面试工作
2、面试后按要求及时上报第一轮面试总成绩排名及复试初录意见
复试后
按照学校研究生处要求开展后期工作